子宫:与瘤共存的治疗原则

来源:杭州仁德妇产医院 时间:2021-01-30

  子宫肌瘤是妇女十分常见的生殖器官良性肿瘤。它有三个特点:其一是肌瘤发生率较高,30岁以上妇女中,患有肌瘤者较普遍;其二是肌瘤生长十分缓慢,有的患者一生都未被发现;其三是子宫肌瘤基本上是良性肿瘤,恶性变十分罕见,其发生率约为0.4%。这就决定了子宫肌瘤的治疗理念有别于人体的其他肿瘤。
  
  人体绝大多数肿瘤,一经发现都主张及时予以手术切除,即使是良性肿瘤为防其恶性变可能,也都主张切除。惟独子宫肌瘤不是如此,除少数有症状,符合手术指征者才进行手术,较小的、没有症状的子宫肌瘤都不主张手术,因为这些小肌瘤既不会对身体健康产生危害,也不会让人感到不适,更不会威胁患者的生命,所以,都是采取“与瘤共存”的处理原则。
  
  什么样的子宫肌瘤需要手术治疗呢?子宫肌瘤手术的指征大致可分为两类,一类是当子宫体积明显增大,达到妊娠2个半月及以上的子宫大小需要手术,因为这样大的肌瘤容易产生各种症状,甚至因肌瘤血供障碍导致肌瘤变性;另一类是肌瘤虽不太大,但产生明显症状的,如较大或较多的肌瘤,使子宫腔及子宫内膜的面积明显增大、宫缩不良,致使月经过多,产生继发性贫血者。
  
  上述患者子宫上只有两个约2厘米大小的肌瘤。这种既小又少的肌瘤通常不可能产生症状,当然不存在手术治疗的指征,完全符合“带瘤生存”的处理原则,对这种肌瘤采取手术是有悖常规的做法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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